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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75万吨/年高等级白油及基础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

      发表时间2018-10-30 阅读次数:3345

      海顺德(漳州)特种油品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海顺德(漳州)特种油品有限公司75万吨/年高等级白油及基础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,具体如下:

      (一)项目概况

      海顺德(漳州)特种油品有限公司拟在古雷石化基地投资新建75万吨/年高等级白油及基础油项目。项目总投资385138万元。加工原料为沥青100 万吨/年和燃料油100 万吨/年,主要产品包括:白油、光亮油、60N 基础油、150N 基础油、500N 基础油。

      生产装置包括建设一套200 万吨/年的溶剂脱沥青装置,主要目的是对燃料油和沥青进行减压分馏和溶剂抽提分离,分离出粗中芳烃、重油、润滑油原料油、溶剂脱沥青油、脱油沥青,润滑油原料油、溶剂脱沥青油作为原料送往润滑油加氢装置进一步加工,脱油沥青作为原料进气化装置。

      建设75万吨/年润滑油加氢装置,利用来自上游装置的脱沥青油和润滑油原料油生产白油、光亮油、60N 基础油、150N 基础油、500N 基础油、煤油,并副产精制轻芳烃、化工轻油、液化气。

      建设50万吨/年气化装置,加工来自上游装置的脱油沥青,经过气化、变换、脱硫、氢提浓、合成气发电等过程,生产该项目及老厂装置所需的氢气,生产满足该项目所需的燃料气,剩余合成气用于发电。

      建设1 套2×4万吨/年硫磺回收装置,含酸性气汽提和溶剂再生单元。来自上游各装置/单元产生的酸性水、富胺液送酸性水汽提和溶剂再生单元,经汽提、再生后产生的酸性气送至硫磺回收装置生产硫磺产品。

      (二)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      建设单位名称:海顺德(漳州)特种油品有限公司

      地址: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古雷大道1号

      联 系 人:林经理

      联系电话:0596- 3699999-6701

      邮箱:linxl@hsd-oil.com

      (三)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
      评价单位名称: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      地址: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楼

      联系人:张工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联系电话:0591-87063879

      邮箱:502191905@qq.com

      (四)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

      (1)准备阶段: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、规划、功能区划、技术导则、相关标准、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;初步的工程分析: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、主要污染物;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;明确评价重点。

      (2)正式工作阶段:进一步研究分析,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、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;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,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;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,分析方案的合理性,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,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

      (3)报告编制阶段:汇总、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、数据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,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;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。

      (五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     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,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:

      (1)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、建设看法和态度;

      (2)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环境保护的认识;

      (3)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;

      (4)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;

      (5)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。

      (六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

     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:通过网站、报刊、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。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。

      (七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     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,本次为第一次公告,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,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,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,请留意。

     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通过下载并填写本公示附件中公众意见表,通过电子邮件、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
      [相关链接]:公众意见表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示单位:海顺德(漳州)特种油品有限公司

            公示时间:2018年10月31日~2018年1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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